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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的一般要求
2011-10-10 來源: 文字:[    ]

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寫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可行性研究報告會可行性研究工作對于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乃至整個國民經濟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了保證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公正性,有效地防止錯誤和遺漏,在可行性研究中,  

 (1)首先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進行調查研究,做好基礎資料的收集工作。對于收集的基礎資料,要按照客觀實際情況進行論證評價,如實地反映客觀經濟規(guī)律,從客觀數據出發(fā),通過科學分析,得出項目是否可行的結論。  

 (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深度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基本內容要完整,應盡可能多地占有數據資料,避免粗制濫造,搞形式主義。   

在做法上要掌握好以下四個要點:

①     先論證,后決策;   

②     處理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評估這三個階段的關系,哪一個階段發(fā)現不可行都應當停止研究;   

③     要將調查研究貫徹始終。一定要掌握切實可靠的資料,以保證資料選取的全面性、重要性、客觀性和連續(xù)性;   

④多方案比較,擇優(yōu)選取。對于涉外項目,或者在加入WTO等外在因素的壓力下必須與國外接軌的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及深度還應盡可能與國際接軌。  

 (3)為保證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質量,應保證咨詢設計單位足夠的工作周期,防止因各種原因的不負責任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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